气瓶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气瓶使用者的安全责任意识,特制定安全管理制度。
1、申购:(1)应填写《普通气瓶使用申购表》和《特殊气瓶使用申购表》;(2)使用剧毒气体、腐蚀性较强的气体时必须严格报批,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2、搬运:气瓶搬运要轻要稳。
3、存放:(1)所有气瓶须有固定装置,以防倾倒;(2)气瓶不得靠近热源、明火(10米以上),要有防晒措施,禁止碰撞与敲击,保持油漆标志完好,专瓶专用;(3)可燃性气体与氧气等助燃气体不得混放;满瓶与空瓶不能混放;要分开堆放在相应的划线区域内,并做好标识;(4)气瓶须悬挂信息完整的《气瓶信息卡》,易燃易爆气瓶还须悬挂记录详细的《易燃易爆气瓶使用记录表》。
4、使用:(1)使用前、后均须安全检查,必须在有效期使用,超期气瓶及时给有资质的企业回收处理;同时,检查气体管路材质和连接是否正确,是否漏气;(2)使用气瓶时,必须填写“气瓶使用登记表”,登记换用日期、气体名称、气瓶编号等,领用人必须签名;(3)换用气瓶时,应检查气体、气压是否符合要求,瓶阀是否漏气等,如有问题请立即申请调换,否则责任自负;为保护钢瓶阀门,应戴上钢瓶帽;为避免外界气体倒灌,换气时应保留10Kg压力以上的残气,不可用尽;(4)氧气瓶严禁油污,注意手、扳手或衣服上的油污。
5、气瓶使用管理按“谁使用,谁负责;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执行。领用人对所领用气瓶负有维护和保养的责任,操作要认真仔细,如因使用不当发生事故,或因保管不善损坏、丢失造成不良后果的,要追究领用人的责任。
6、单位管理部门应定期对气瓶进行清查、核对,并填写《实验室气瓶清查汇总表》和《实验室气瓶登记汇总表》。
南京工业大学电光源材料研究所气瓶安全管理制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