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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南京工业大学关于开展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的通知

阅读次数: 添加时间:2017/05/18  作者:dgyadmin

各部门(单位):

  为贯彻落实《关于开展全省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的通知》(苏质监特函〔2017〕1014号)和省安委会《关于印发< 全面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安委字〔2017〕6号)要求,切实做好学校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经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结合实际认真执行。

  一、工作目标

  特种设备使用部门(单位)安全主体责任得到有效落实,特种设备安全隐患进一步得到排查和有效治理,风险防控与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具体达到特种设备底数清楚、设备合法使用、人员持证上岗,安全管理制度完善、隐患自查自纠普遍开展,使用单位应急处置能力普遍提升。

  二、工作内容

  凡特种设备使用部门(单位),应对照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安全技术规范及规范性文件要求,实施全方位、全过程的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不放过任何一个环节,不漏掉任何一个疑点,重点对特种设备是否进行使用登记、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是否建立并有效实施、人员持证和培训是否符合要求、设备档案是否完备、设备是否在检验有效期内、经常性维护保养和定期自行检查是否到位、安全附件和安全保护装置是否在有效期内等进行检查,列出问题清单,建立隐患台账,逐一落实整改。要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到期未完成安全隐患整改、无法保证安全时,应停止使用相关设施设备,并及时报告上级部门。

  各部门(单位)要建立特种设备和人员台账,仔细核实特种设备数量,对于实际报废(拆除)未办理注销手续的、实际停用未办理停用手续的、实际使用未办理注册登记的,必须严格按照《特种设备安全法》及相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可以向浦口区行政服务中心二楼特设窗口咨询,电话58195607,也可以查询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门户网站网上办事栏,内有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办事指南。各使用单位应认真学习新《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TSG08-2017),按其规定落实管理机构和人员。

  三、具体工作要求

  1、6月9日前报送《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隐患自查自改情况表》(附件1)至设备管理科(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bglk@njtech.edu.cn)。

  2、6月9日前上报《使用单位特种设备台账》(附件2)至设备管理科(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bglk@njtech.edu.cn)。

  3、省安委会成立督查组,于6月-10月深入学校开展落实整改督查,对工作开展不负责、搞形式、走过场的部门(单位)进行通报批评。

  4、设备管理科联系人:孙老师、王老师,联系电话:58139232。

 

  附件:1、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隐患自查自改情况表.doc

        2、使用单位特种设备台账.doc

                                    

                                   资源保障部

                                  2017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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