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工业部南京电光源材料科学研究所
南楼屋面防水工程招标任务书
一、工程概况:
1、招标单位:轻工业部南京电光源材料科学研究所;
2、工程名称:防水工程;
3、工程地点:南京市鼓楼区金川门外5号南楼;
4、工程内容:南楼屋面防水及东、南、北楼落水口、落水斗更换,垃圾清理外运;
5、工程规模:屋面防水约564平方米,落水口、斗更换22套;
6、工期要求:20历天(从合同签订之日开始计算)。
二、投标资格条件:
1、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具备建筑施工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或是单项防水工程资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2、具有房屋防水施工资质和企业法人资格,企业注册资金在10万以上,能独立承担民事权利和法律责任。
3、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具有防水施工经验,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许可证,具有较完备的施工能力和现场施工管理体系。
三、招标事项:
1、投标人于2018年6月26日上午12:00前递交投标书(一式二份)及相关资料(请密封盖章),逾期不再受理。
2、投标资料包括:投标预算书、单位简介、法人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近两年主要业绩及其他相关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3、付款方式:合同签订施工队伍进场后,一周内付到合同总价的30%,工程结束验收合同并出具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后,一周内付到合同总价的70%,审计合格后,15日内付到最终审计价的90%,剩余10%作为维修保证金,保修5年,维修保证金于工程结束满一年后,30日内付清余款。
4、本次招标将根据投标书的报价,以合理最低价中标,未中标单位,招标方将不做任何解释。
轻工业部南京电光源材料科学研究所
2018年6月19日
南楼屋面防水工程招标任务书.doc